// 全書連〈引論〉共13章,這裏以兩章為例說明一下本書的旨趣。討論聾人文化的一章反問聽障是疾病嗎?還是健聽人士把聽障問題無限放大,更為病態呢?文中提及兩個聽障人士個案:Jesse致力以醫學方法消除聽障,重拾聽力;Sandrine則接納自身的聽障缺陷,與之共存。Sandrine不但沒有視聽障為殘疾(disability),甚至不是缺陷(defect),只是一種差異(difference)。手語就是聾人社群的語言,根本與其他方言無異。她認為弱聽人士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難並不是因為聽力上的差異所致,而是社會制度、學校和工作間的設計沒有考慮到聽障人士的存在及需要,因而造成他們的障礙。這些分析,沉澱細想之後,實在不無道理,背後的理念不就是尊重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嗎?健聽者作為社會的大多數,何不把手語列入學習選項,以包容的態度達至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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