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早上,她接到保安來電,說父親出事了,便匆匆趕到樓下平台,看見倒卧在地的鍾志強。警察對她說﹐傷者當場證實死亡,毋須送院。她雙手顫抖,還未回過神來,警察補上一句:「要有心理準備,聽日要認屍」。那年,她 20 歲,那夜,她無法入睡。
58 歲、患抑鬱的聾人鍾志強,2020 年 4 月 21 日留院葵涌醫院 15 日,出院 16 小時後墮樓身亡。2023 年 7 月,死因庭召開研訊,塵封的醫療記錄被翻上檯面,庭上揭示自殺風險評估表出錯、死者住院未獲安排手語傳譯員、只用紙筆溝通,再一次勾起 Eva 與姑姐 Candy 的傷痛。
經歷六日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者「精神紊亂下自殺」,另建議醫管局要求病人入院時,必須最少提供一個緊急聯絡人;醫護人員處理表格時,須填寫評估時間。
研訊結束,不等於為事件畫上句號,更為家屬留下問號——院方與病人的溝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何沒有與手語傳譯有關的建議?怎樣可以避免事件再發生?
「不論係院方又好,我哋家屬都好,其實係為咗搵到真相。一嚟係為咗死者,二嚟為咗在生嘅人,去面對呢件事情。」儘管等候三年換來的答案,讓她們失望、不解,Eva 說:「我覺得我哋已經盡咗力。」
研訊之後 仍然留下疑問
六日的死因研訊,主診醫生供稱事發正值疫情初期,擔心手語傳譯員入病房會交叉感染,故未能頻繁安排;專家證人則提到護士為死者作出的自殺風險評估,未有計算死者喪偶及經濟支援不足等因素,故死者的自殺風險非中度,有機會屬高度。
▲ 專家證人在研訊揭露,護士為鍾志強作出的自殺風險評估,未有計算他喪偶及經濟支援不足因素,故其自殺風險由中度升至高度。
▲ Eva 指父親只能以簡單文字溝通,亦容易調轉詞彙,例如會將「活潑」寫成「潑活」。
▲ Eva 和 Candy 在鍾志強離世後,曾向葵涌醫院投訴醫生疏忽照顧,院方書面回覆否認事件涉醫療疏忽。
「到(案件)依家完咗,其實我會諗,點樣可以避免下一次嘅發生。」Eva 說,決定站出來的原因,是希望大眾關注聾人福祉。事件被傳媒報道後,Eva 看到不少批評,說她的爸爸是自殺,為何要醫院負責。她理解對方看法,「我相信係會有兩極嘅意見, 或者可能有人唔同意⋯但係個重點係,點樣可以改善到醫院嘅制度。」
醫管局在死因研訊後回覆查詢指,自 2020 年起,葵涌醫院已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對有特殊溝通需要病人住院及出院時的支援,亦會研究把措施推展至其他醫院,包括在病人評估表中加入傳譯服務的選項、加強員工與有特殊需要病人溝通的培訓和教育等。
Eva 現時任職兼職手語傳譯員,回想父母還健在的時候,她只打算做一個普通文員。經歷父母相繼離世,她說:「就覺得原來手語傳譯呢個圈子,係咁缺乏人手」。談未來或太遙遠,Eva 盼之後有機會,能成為全職手語傳譯員,「特別喺呢個家庭背景下,我諗我更加理解聾人個困難同需要喺邊。」
兩人距離「釋懷」,大概還有一段距離,Eva 留下最後一個「疑問」。「我會想知道,究竟佢承受咗幾大嘅痛苦,先會選擇做呢件事,我諗我永遠都理解唔到,嗰種痛苦係點樣。」
「所以我依家唯一嘅願望,係希望呢個世界真係有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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