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一名有抑鬱症及自殺傾向的聾啞人士,於2020年入住葵涌醫院,獲准兩周後出院,惟出院不足20小時後墮樓亡。經過5天死因研訊後,陪審團今(18日)退庭商議3小時,一致裁定死者是「死於精神紊亂下自殺」。陪審團向醫管局提出建議,包括建議所有病人每次入院時,須提供最少一個緊急聯絡人作為更新;另建議醫護處理自殺風險評估等表格時,須填寫評估時間以作跟進。死者女兒及妹妹在庭外表示,裁決結果與事實相符,亦尊重及接受陪審團的建議,但當中未有提及手語傳譯方面的漏洞,而是次研訊亦未能完整還原院方責任。

左起:家屬代表大律師何銳銘及蘇信恩,死者女兒鍾樂妍及妹妹鍾美玉,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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