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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工作回顧



2018年年初,房屋署來信向某聾人要求家訪,並在「龍耳」的幫助下,兩方才得以溝通並提出安裝門鐘的要求。房署在收到申請後,安排外判公司進行安裝,但外判公司卻要求聾人提交轉介信。該聾人所住的屋邨由某物業顧問公司承辦,但最終安裝門鐘的工作仍由房署的外判公司處理。


「香港01」記者曾向房屋署查詢閃燈門鐘的安裝事宜,房屋署回覆指出,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申請人能提供殘疾人士登記證或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文件,房屋署就會安排安裝閃燈門鐘。如果申請還涉及其他改建/調適工程,房屋署會要求申請人提供職業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等專業人士的意見,以便更好地切合個別人士的需要。


「龍耳」創辦人邵日贊多年來一直致力於為聾人爭取權益,他對外判公司要求聾人提交物理治療師轉介信的做法提出了強烈批評,認為這種做法缺乏彈性:「就好像我有身份證,但還需要向入境處證明我是香港人一樣。私人公司並沒有決定安裝方式的權力,最終的責任還是在房署。」該聾人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證上清楚列明殘疾類別,但仍被要求提交轉介信,這令其他聾人感到困惑和不解。


最終,在「龍耳」的協助下,該聾人終於成功安裝了閃燈門鐘。


原文網址: 聾人申請公屋裝閃燈門鐘等足一年 外判要求轉介信 房署卻指...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215432?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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